今天上午,交警一大队组织民警,在紫荆山周边严查非机动车违法载人,从9点到9点半这短短半小时时间内,仅在紫荆山公园门口,就查处了十多起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行为,非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客,都被民警批评教育后,进行三教育一采集,并处罚款20元。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骑行非机动车,只允许乘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非机动车安全保障能力有限,请选择其它交通方式安全出行。
据了解,骑电动自行车并非不能带人,只是有一些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也就是说,在河南,骑电动车可以带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带成年人以及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国内不少省(市)都有类似的规定。如《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四川省也有相似规定。
为什么各地会作出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呢?这主要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及性能,如果载重过大,会超过负荷,影响制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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