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买卖方式将坐落于五城区的不动产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而申请办理单位转移登记的(不包括司法拍卖、公开拍卖或企业改组、改制、调拨、划拨等);
属于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琅歧经济区、保税港区税务局管征的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非正常管征状态的或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暂不纳入“一窗受理”范围;
申请人持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他不动产登记相关材料在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本部3楼办证大厅企业不动产买卖办理专区申报单位房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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