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银保监会: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出台前原则上暂停商业保理企业登记注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9-11-02 04:15 我要评论( )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制定背景时称,据排查统计,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已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制定背景时称,据排查统计,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企业12081家,较2018、2019年初分别增加4222家和540家;全行业注册资金8487亿元,较2018、2019年初分别增加1117亿元和457亿元。

  该通知对商业保理企业提出了具体监管指标。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对集中度、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分类、拨备计提、杠杆比例等作出规范,主要是为了防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风险和外溢风险。

  首先,通知延续商务部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10倍的要求,对商业保理企业的负债水平予以适当限制。其次,作为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合理控制客户集中度和关联交易规模比例,严格资产分类,提足拨备,审慎稳健经营是必要的。另外,考虑到实践中有大量企业集团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客户集中度和关联交易比例较大,通知以风险资产作为相关指标的计算分母。

  在处置存量商业保理企业方面,通知要求按照经营风险情况、违法违规情形,将商业保理企业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三类,稳妥有序对存量企业实施分类处置。

  市场准入方面,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商业保理企业数量过多且良莠不齐,当前应以消化存量、整顿乱象、规范秩序为主;在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出台前,原则上暂停商业保理企业登记注册;确有必要新设的,地方金融监管局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形成一致意见。

  同时,考虑到市场主体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的诉求,通知允许市场主体通过受让现有企业股权方式进入商业保理行业,并允许商业保理企业在省(区、市)范围内迁至自由贸易实验区。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日照新认定2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附名单)

    日照新认定2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附名单)

    2019-11-02 16:51

  • 广州做400电话的企业有好的推荐吗?

    广州做400电话的企业有好的推荐吗?

    2019-11-02 16:51

  • 企业不想经营了如何在新都区个体户注销代办非正常公司怎么注销?

    企业不想经营了如何在新都区个体户注销代办非正常公司怎么注销?

    2019-11-02 16:50

  • 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公示两家机床工具企业上榜

    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公示两家机床工具企业上榜

    2019-11-02 16:50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