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服务我市城市转型以及产业发展,现依据《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克科规〔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2020年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的申报,如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医疗、教育领域不再单列创新人才工程项目,所有创新人才工程项目都纳入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内,由市科技局统一受理。
3.推荐单位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云计算产业园;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或特殊情况下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担任。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账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账号,由科技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申报单位按《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克科规〔2019〕6号)、《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克科规〔2019〕7号)规定的相关申报单位资格、项目数量限制、人员要求等条件,选取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从“克拉玛依科技业务管理平台”进入相应计划类别进行在线.
科技中介机构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后续立项评审流程。审查或评审中提出材料需修订或补充的内容,必须按反馈意见中规定的时限完成。
具体申报条件、注册程序、相关要求等见《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精彩导读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