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综合监管项目(政务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综合监管项目(政务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名称:2019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综合监管项目(政务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政务云综合监管平台服务需求,包括数据管理标准规范建设服务、政务云数据应用平台服务、政务云管理服务平台服务及大数据平台工具配套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面向政务云管理单位、云服务商、使用单位等不同视角,提供政务云综合管理和服务。包括: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供应商应当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因本项目服务内容为针对北京市市级政务云云服务商的综合监管工作,故北京市市级政务云云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联系电线.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商务评分标准(10分)、技术评分标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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