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帝科技”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相关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
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及经办律师合理、充分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查、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关于审议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审
披露平台公示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二)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审议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以2017
年3月7日为授予日,授予114名激励对象7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
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9.48元/股调整为
19.592元/股,授予数量由74.50万股调整为185.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14
人调整为111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111人授予18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35.00万股
增加至13,520.50万股。2017年5月2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
件,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7,500股;
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限制性股票共38,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
(八)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8,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激励
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余97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锁条件,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第二期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6,00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十)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解锁的 2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但尚未解锁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2017、2018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9.592元/股调整为19.292元/股,回
购数量为6,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752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
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9.48元/股调整为19.592元/股;授
予数量由74.50万股调整为185.50万股;授予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11人。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7年5月19日,公司
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披露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7年5月
24日,授予111名激励对象18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592元。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总股本135,2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
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
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总
股本135,13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
税),2018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0,270,475.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
因2017年、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9.592元/股调整为19.292元/股。
说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752.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之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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