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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的对象:
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以个体劳动者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市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申请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供下列资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书第7页必须经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如无认定不予申报);(2)从灵活就业之日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凭证的原件(原件丢失的可凭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个人缴费证明);(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5)本人填写的相关表格。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资料汇总和整理,将其〈襄阳市区“4050”人员灵活就业保补贴申请表〉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凭证的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各1份报市再就业办。〈襄阳市区“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由各站、所负责人签字盖章,没有签字和加盖印章的不予补贴。
三、 “4050”人员补贴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起始时间,“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满3年的不再补贴。
四、 补贴险种及金额。“4050”灵活就业人员补贴险种为养老、医疗、失业,2011年下半年养老月补贴金额为1920×0.20×0.6=230元/月,医疗为1920×0.09×0.6=103元/月;半年养老补贴金额为230×6=1380元,医疗为103×6月=618元,两项半年合计1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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