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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在京科技类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9-01-20 05:09 我要评论( )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32号)要求,为做好教育部主管科技类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32号)要求,为做好教育部主管科技类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京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主办的,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学术期刊认定标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育部主管科技类学术期刊

  京外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认定工作由属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部署。首批认定为非学术期刊的不再参加此次认定。

  1.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要求。

  3.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开展学术研究、发布学术创新成果、交流学术经验等为主。

  4.拥有相应学科领域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人员,主编和编辑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6.执行严格规范的组稿、编辑、审稿及同行评议制度,保持一定的稿件退稿率。

  教育部主管的科技类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以各期刊第一主办单位为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学术期刊认定标准,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收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我司。我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学术期刊进行评估认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终认定。

  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学术期刊认定工作,对所主办的期刊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和清理,对学术水平及出版质量低劣、不具备学术期刊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调整或退出;对非学术期刊违规刊发学术论文的,责令限期纠正。

  请各单位严格审核,逐一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学研大厦B605B,邮编:100084,联系人:段然,电线,。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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