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高靖娜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在无锡签署了
《锡东新城商务区体育综合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拟依托莱茵体育的专业体育场馆运营能力、专业场馆规划设计管理水
平,引入众多体育品牌立足锡东,开展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辐射无锡乃至环太湖地区,打造成为锡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
公司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无锡市锡山区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二级子公司无锡莱茵达体育发展有
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建设并运营上述项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自然人缪亮先生签署《关于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将公司合法持有的场馆公司82%的股权转让给缪亮先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4,070,428.8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已按协议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同时,自然人缪亮先生按照协议正常履约。
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两江莱茵达赛事中心项目投资协议》,在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所
管辖的两江新区龙兴片区建设投资不低于人民币48亿元,总占地约597亩的“两江莱茵达赛事中心”(项目暂定名称,最终名
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 为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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