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防港银监罚决字〔2018〕3号)显示,中国银行601988股吧)防城港分行存在贷前调查不严、发放“假首付”个人住房贷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防城港银监分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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