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报经上级批准,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及省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全省教育基建项目管理服务、杭州滨江高教园区后勤服务保障、全省学生资助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关于专业名称。考虑到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较多,为方便资格审查和避免纠纷,仅接受学历证书所载明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限定专业完全一致的人员应聘。
3.关于工作经历。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附《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近期证件格式彩照等。报名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初审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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