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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额外竖向交通,占用室内面积。垂直交通不利于老年人使用。产权年限短,40年。水电物业费用高。二三线城市认可度低,转手困难。
二楼是卧室,一般高度为2米,相对其他结构房屋低了很多,给人压抑的感觉;如果是北方的话,地暖有很大的弊端,楼上和楼下地暖距离过短,不利空气流通,非常干燥。缺点就是这样。
将酒店项目分割成一套一套的住宅,冠以酒店类公寓来出售,这种方式将被禁止。2010年5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在2010年5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
据介绍,酒店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宾馆、度假村等。由于近年来北京住宅项目销售的升温和房价的持续上升,个别酒店类项目擅自变更规划和土地性质,将酒店用房设计为住宅,进行分套(单元)销售。打着酒店式公寓、精装小户型、LOFT等旗号,作为住宅销售。
另一方面,这种住宅无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无法按照住宅的标准缴纳契税,物业费、水电费。购房者买了这种住宅后,无法实现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及配套建设指标。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住宅的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酒店类则只有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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