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我于2000年创建的天津市宁河县(区)芦台步行街,拥有全部合法手续,经营十年,于2009年7月31日被暴力拆迁,给我造成巨大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16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近日,天津市宁河县(区)芦台镇张某成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三份实名反映材料中,张某成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张某成,男,现年78岁。下岗后经商20年,张某成于2000年创建天津市宁河县芦台步行街,企业经营名称:天津市宁河县宇智装饰品商行。
芦台步行街拥有全部合法手续,以及健全的经营制度与环境,证件如下:1、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宁河县计委批准的立项书;2、土地证;3、房产证;4、经营执照和税务登记证;5、经营中有封闭仓库、露天仓库、经营门市房,有库管制度和账目记载。以上合法经营的芦台步行街,于2009年7月31日被暴力拆迁。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宁河县拆迁办在芦台步行街拆迁中涉嫌违法违规,其中时任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某起在芦台步行街拆迁前就指使其手下不法人员,采取夜里打威胁电话、砸玻璃、投递威胁信等方式逼迫搬迁,致使价值上千万元的私有财产被哄抢、变卖和转移。
芦台步行街经商20年,有零售商店和批发部,停业后大量资产存放在自建的芦台步行街4个封闭仓库3个露天仓库里。在拆迁现场,宁河县拆迁办与宋某起指示4个封闭仓库、3个露天仓库不再打开清点,被铲车推倒。掩埋废墟里的财产,全部由上述不法人员所占有(副主任黄某华在现场),其账面价值60多万元,账本被扣押。
当时,芦台步行街的拆迁财产全部由宁河县拆迁办与宋某起承包给他所领导的上述不法人员。经核算,所有拆除的铜铁铝按废品价值100多万元。在拆迁现场,有些财产是装上车,但已被转卖和转移,现场登记表已是虚设。其中,由原津港商店和津港批发部转存在芦台步行街各个地方的角铁货架30几个,美式便器面盆30套,几百公斤观赏石,但在登记表中都没登记,全部被上述不法人员侵占。
需要指出的是,受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宁河县拆迁办的委托,宁河县公证处在对芦台步行街的暴力拆迁现场中,一是对受害人财产不录像,不做证据保全;二是没有参加对受害人财产的登记和签字;三是现场财产统计表全部由拆迁方指定的拆迁单位人签字,公证员没有签字;四是现场对受害人财产的清点登记,是按估堆,大包和大箱子记载登记的,没有计算单位、型号、规格和名称,失去了对受害人财产真实性的确认;五是拆迁现场封存扣押的受害人财产、登记表和封条,全部是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拆迁办自己印制,没有公证处的表格和封条;六是拆迁现场,宁河县公证处没有通知受害人参与清点自己的财产,一切财产登记,没有公证处公证员的签字,全部由拆迁方人签字;七是拆迁现场中,有4个封闭仓库、3个露天仓库,没有清点登记和保全,被铲车推倒后哄抢,大量的财产被转卖转移,公证处没有阻止7个仓库不清点造册,拆迁现场彻底失去了公平公正。因为没有完整的证据保全和造册签字,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恳请上级领导能够深入实地,明察暗访,依法依规公正处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华夏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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