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随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30653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立即停止通过其所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全网影视放映厅(微信号:yingshifyt)”提供影视作品《战狼2》的在线.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4500元,其中包括律师费用3000元和公证费用1500元,以上合计44500元(大写:肆万零肆仟伍佰元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0年3月31日11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第一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精彩导读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