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社保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参保人办理业务“不用跑”或“跑一次” 今后办社保业务这些材料不用交了
在今年7月先期取消13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社保经办证明材料的基础上,12月份开始,再次取消了13项社保经办证明材料,并推行告知承诺制。这是12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消息。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实施告知承诺制的目的是解决群众办事难、反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复杂等问题。既节约办事时间,又节约办事成本。
此次取消社保证明材料并实行告知承诺制,主要是通过数据共享、基本证照核验,进一步减少群众办理社保业务证明材料,参保人“不用跑”或者“跑一次”就可以办理社保业务。从12月15日起,广西在社保经办机构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执行范围共涉及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的7个证明材料,申请人在充分知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内容的情况下,书面签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后,社保经办机构即可按规定予以办理。
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后,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核查比对、部门间协作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办事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现的不再提交,如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健在证明
●二是通过人社部门内部核查能实现的不再提交,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涉及第三人工伤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已先行取消,如在校学生提供的就读证明、企业信息变更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需提交的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无固定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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