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和前六批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进一步增强重点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依据《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8年4月起,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七次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经各盟市推荐、材料审核、实地审验、税务和信用核查以及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小组联席会议议定,并经为期7天的公示,确定内蒙古富源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8家企业为第七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同时,对前六批579家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内蒙古田牧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52家企业监测合格;其他127家企业监测不合格,不再享有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培育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强化宣传推介,让龙头企业成为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的领头羊、创新乡村产业发展模式的先行者、构筑乡村产业发展高地的新引擎、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的排头兵,不断开创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局面。
本次评定的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珍惜荣誉、凝心聚力,主动融入乡村产业振兴之中,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成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航者;要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协同、互惠共赢的联农带农机制,大力引领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对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小农牧户发展的引领带动功能;要不忘初心、主动作为,加强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推动村企共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和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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