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就试行信用修复量化考核,针对中小微企业召开企业信用修复量化考核会议,对《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信用修复的操作指引》进行释明与研讨。会议由迎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军主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向、执行局局长张胜,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融资科科长陈双陆,迎江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仲毅,3名人大、政协代表及6名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迎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程方长就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法律要求进行讲解说明。信用修复机制是指,将被纳入以及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含自然人及法人),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意愿,为了提高其履行能力,由当事人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包括不发布、在失信名单中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缩短失信惩戒期限、解除出入境限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高消费等。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允许当事人纠正失信行为,从而促进执行案件的根本解决。
今年2月份,迎江区法院与区发改委联合组织召开了信用修复培训会,对与会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为巩固效果,帮助中小微企业克服困难,重获发展生机,在安庆中院的指导下,迎江区法院在全省率先试行信用修复量化考核。考核为计分式考核(总分250分),实行滚动式审查和定期重新评分制度。
与会市区两级发改委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高度肯定了信用修复考核机制对经济发展,尤其是对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的重要意义,称赞了安庆法院超前、率先和勇于担当的作风,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丁文军表示,迎江区法院将深刻总结此次会议精神,将反馈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该项举措先干起来,切实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建设信用安庆添砖加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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