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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工资收入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二)、[高工资收入的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三)、[职工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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