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漯河1讯 9月24日,本网从漯河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漯河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该市豫优选商贸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为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单位,该局依法委托4家会计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对抽中的735家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所公示的2018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及相关限时信息进行核查。
据悉,在核查过程中如有企业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漯河市场监管局将依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规定,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企业如何确定自身是否为抽查对象,漯河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告(包含抽查批次、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企业数量等内容)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对外公示,企业可自行查询。在抽查期间内,要保持电话畅通,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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