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和价值标准发生了严重倾斜的信号,而这些信号已经发出N多年了。电影界比之社会其他行业更具有社会公共价值尺度的意义,电影界人物在一般社会公共人物当中往往会被放大。
因此,电影导演、明星等等所承载的社会道德价值的标尺意义,就比其他行业出现的问题更加突出。电影界必须非常重视自身集体形象在社会上的所谓表现,它应该是这个社会的道德标准的楷模。
在一个以人类共同价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基本尺度的社会,官员、军人、公务员、教师、艺术家、医务工作者等等都应该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
人们是从这些群体身上体会国家与社会的性质及其基本形象的,也是从他们身上理解这个社会的共同价值和核心价值的。它不仅决定着我们是否认同这个社会,也决定着我们是否愿意我们的下一代继续生活在这样的国度中。
电影明星总是被商家用以作为产品广告推广形象代表,电影明星们不仅在电影作品中带给人们各种审美的启迪,更在日常商业广告中彻底地引领着社会生活的选择和各种物质、精神的当代潮流。这是需要慎重看待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寒,人们哀叹社会风气江河日下,抱怨社会道德日渐沦丧,这时,人们是会用严肃的目光整体审视每天在银幕和视频上曝光的电影明星们的:他们在展现怎样的艺术形象,在怎样的过着银幕下的个人生活,在如何遵守社会的道德法律,在社会公益面前和在物质金钱面前种种由衷的个人表现,等等。
这些年来对公共人物形象的关注集中在这三大方面,第一是高收入。任何社会,不仅是社会主义,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高收入都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高收入问题很容易涉及社会分配不公。我们社会今天不仅出现高收入,如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符合改革开放政策的话,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
问题在于,社会出现了“极高收入”——不是一般的高收入,而是超出一般人想象的极高收入。举个例子,一个演员出现在一个为社会推广精神文明活动的场合当中四十分钟就可以收入三百万元(人民币),这就是极高收入。更不用说在一部影片的拍摄当中参与四天便获得三千万元酬劳的演出费,当然它就是极高收入。
我反对这种极高收入的现象,因为这种收入标准超出了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人群中比较富裕阶层的一般标准,它直接拉升了整个社会的基尼系数。我们用这些“出场费”除以一个国家高级工程师的全年收入,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比照基尼系数的赤裸裸的反应。极高收入不符合国情,不符合社会道德价值标准,不符合人民的认可与接受程度。
第二是灰色收入。腐败官员们的灰色收入大部分属于违法收入,它们直接就是受贿、索贿、勒索、挪用公款。而明星们所涉及的灰色收入则很多是大量的阴阳合同所致,它们以个人工作室的成本掩盖了大量生活享受类的物质收入中,本应缴交国家税费的部分,还不算不同程度的各类出场红包等等。
大明星们得到的各种馈赠其实也是灰色收入,权色收入这些年也已浸透到演艺界、电影界当中了,大量的权色交易在明星们充当官场交际花而败坏风气的同时,也产生了社会无法监督的灰色收入甚至是黑色收入现象。
这些非常腐败至骇人听闻的故事直接冲着社会的正常道德底线而去,它已经成为了某种程度的黑恶行径,是社会阴暗角落不断曝光且损害着国家政府形象的犯罪行为。上述不论是第一或是第二种都有可能触及法律,属于犯法行为,除了必须绳之以法之外,它们对于全民道德标准的冲击实在最为厉害。

第三种是在银幕荧屏上频频展示丑恶的人物形象,影片和剧集基本都以充满人性恶的故事充斥,在市场票房追求和荧屏点击率的名义下,几乎开足马力荼毒社会。人们对于艺术形象的认知是以人性的审美为基本概念的。一个演员演反面角色和影片拼命渲染人性的丑恶观众分得清楚。
正常而言,观众完全可以知道这是演员在尽自己的演艺职责,还是在近乎疯狂地贩卖丑陋罪恶的人性甚而是可耻的兽性。一旦一个国家的银幕上出现了成群结队的兽欲展览的时候,这个社会的公众人物集体形象就会给全社会留下恐怖的印象,即演员们、明星们在肆意地渲染低俗下流的货色以吸引票房从而败坏了社会的风气。
在没有分级制的情况下,这些对未成年人有着非常不好影响的影片和人物形象,客观上说院线可以上映,电视可以播映,网络同样可以下载,很难理解我们为何失去基本的防范。另一种演员表演同样有损道义的是广告代言。
最近网络上频频以抨击社会不良风气著称的“北京大妈”就尖锐地批评了一位著名的以扮演领袖见长的优秀演员,指其不断代言一些不实广告,尤其是针对老年人市场的某些产品,这些产品均被证明或是虚假宣传,或是伪劣产品。老人被骗固然损失,明星的社会价值信用直接破产更让人觉得对社会失望。
公众人物形象属于社会,它们是社会信任抬起来的,千万不要反过来绑架了社会的信任。信任的积淀就是信用,但社会信用却会因为公众形象的坍塌而遭到无情的打击。社会的信用比之社会的法律更是社会的基石而伤害不得。
当公众人物们不把社会的信用当作自己的荣誉倍加珍惜的时候,就是这个社会彻底失去信用,当然也就彻底失去信仰的时候。这就不是单凭法律所能挽回的了。
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怎样打造起来的呢?它只有两根支柱。一个是对于公权力的设计。其设计是顶层设计,它的确立只有一个公则:“凭什么?”英文是“for what”,一个国家解释清楚公权力的“凭什么”,人民愿意接受这个“for what”,公权力就被人民认可而社会正常秩序也就得以确立。

文明进步的第二根支柱是公众人物的基本形象,他们是社会道德与道义的榜样。当公权力着眼于法制的时候,公众人物形象便会走在法律的前面而为社会培养守法的风气并且引领法律的倾向,即人们不需要用到法律的时候已经成为守法的公民。
这是两根相互支撑的社会文明进步支柱,有了两者,就有了关于正义和公平的社会治理基础。今天我们的社会已经聚集起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已经创造了一个中等收入、高收入,乃至极高收入的社会架构。
在物质力量空前发展的时候,超越于物质力量的精神力量和政治力量就将问津社会公共生活:或者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或者创造一个基于物欲而无需公正公平的社会。物质力量区别于精神力量之处在于一个是物欲而至权欲而一个是公义而至公平。我们要哪一个?
如果我们要打造一个文明进步的国家,就必须树立两根支柱而限制权欲的横行,就必须在公权力顶层设计的同时树立公众人物的集体道德形象并带动社会的道德风气。
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我们明白,今天的中国到了重新树立公众人物集体道德形象的时候了,一个国家的责任就是培养她的人民成为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公务员和各层级政府事业工作人员,有道德的教师和医务工作者,有道德的军人,有道德的法官和律师,有道德的文化人和艺术家,有道德的科学技术人才,有道德的成年男女和成长中的年轻人,有道德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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