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用具,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素描、色彩、速写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统考的满分为300分。
考试形式:①写生;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画面调子对比明快,素描关系正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考试形式:①写生;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彩感觉,构图合理,色彩关系明确生动,画面富有美感;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考试形式:①写生;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准确地画出试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大胆、肯定、流畅、生动;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其中:
答卷纸(考场提供);铅笔、炭笔均可(考生自带);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能力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素描关系准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完整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良好的色彩感觉和明确的色调意识,整体色彩关系明确生动;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构图完整、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肯定、流畅、生动;能够准确地画出命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深入表现能力。其中:
1.考试内容和形式:人物头像、石膏像或物体(提供人物头像图片、石膏像图片、世界美术史上名家作品图片或物体图片)。
2.考试要求: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1.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全身人物动态速写(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文字或人物图片,完成两个全身人物动态速写。
2.考试要求:构图合理,人物造型比例准确,动态特征鲜明生动,有一定的概括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1.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考生按照试题题意及试卷中规定的静物组合用品,完成一幅色彩静物画(静物组合中物品为生活中常见蔬菜、陶瓷器皿、玻璃器皿、瓜果、花卉、食品、饮料、厨具、生活日用品、文具教具、各色衬布等)。
2.考试要求:构图完整,造型严谨;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塑造充分;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手法不限;符合试题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卷面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考试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总分375分,素描(150分),速写(75分),色彩(150分)。试卷纸为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考生画具器皿自带。
色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静物临摹、默写或写生(限于水粉或水彩)。
速写: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静态或动态动作临摹、默写或写生。
素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临摹、默写或写生。

上述各科目考试内容中,表述为2018年列入的考试内容,均不在2017年考试范围内,仅作提醒,请考生知晓。
人物动态照片作画:考生根据试题提供的人物动态照片画出一幅人物动态速写画。
人物动态或人物组合默写:考生根据试题要求,凭记忆画出一幅人物动态速写画。
色彩考试一般选用日常生活的静态物品(具有南方城乡熟悉的如花卉、蔬菜、果类、器皿、衬布等物)作为考试内容。其中,衬布不超过2块,器皿不超过3件,水果不超过5个。
总分为300分,素描。色彩、速写各100分,限用铅笔或炭笔;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内容完成三科考试)
例如:静物组合内容:一个坛罐,一个啤酒瓶,一个瓦罐锅,两个苹果,三个香蕉,一块白色衬布。
素描、速写、色彩三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素描40%、速写20%、色彩40%。色彩、素描:4开铅画纸,速写8开纸。
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
(三)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污染、损坏不干胶考生信息条上的条形码和其他信息,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污染、标记。其他要求按考场规则执行。
(四)考试范围和形式: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我省2017年造型基础(素描)和色彩基础的考试范围均为静物。考试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
纸(考场提供),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美术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素描、速写、色彩各100分。
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自备不大于四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色彩考试要求水粉、水彩颜料任选其一;速写和素描考试要求只许用黑色字迹的绘画铅笔。考生须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包括色彩、素描、速写三个科目。色彩、素描,满分均为150分;速写,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贵州、河南、西藏、甘肃、宁夏、内蒙古、海南、青海暂未公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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