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牵涉到口述历史的特性问题,也是我多年来思考的一个心得。口述历史最核心的部分是口述访谈,而口述访谈必定有做口述史的当事人和访谈者,口述历史就是访谈者和口述者(历史的当事人)进行对话而形成的,而这就显露出口述历史的本质。
口述历史的本质是什么呢?口述历史研究的主体不是单主体,而是双主体,访谈者与当事人构成了口述历史的双主体。这与一般意义上的历史研究是不同的。一般意义上的历史研究,历史学家是研究主体,而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则是研究对象,属于研究客体,主客体是非常分明的。但口述历史有所不同,它是双主体。访谈者作为口述历史的研究者,其主体性是毫无疑问的,而历史当事人作为历史口述者,同样是口述历史的主体,这样访谈者与口述者共同构成了历史研究的双主体。口述者既是历史的经历者、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历史的书写者,以口述的方式来书写历史,在口述中把其对事件和历史的思考讲述出来,因此也成为历史的研究者。口述历史必定是口述者与历史学家共同完成的。
研究主体的双重性,是口述历史的显著特点。作为口述历史的双重主体,访谈者与当事人是缺一不可、无法互相替代的合作关系,但两者在口述历史各个环节中所起的作用有较大差异。口述历史研究过程,就是历史研究者通过口述访谈的方式,对历史当事人进行采访并在沟通中整理口述史料的过程。作为口述者的历史当事人,通过口述方式讲述亲身经历的历史;作为访谈者的历史研究者,将当事人讲述的历史加以记录并对其进行整理加工,最后形成口述历史文本。访谈者(历史研究者)与口述者(历史当事人)双方访谈、沟通、补充和整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口述历史研究过程。
那么,两者在口述历史言取决中的作较色和职责究竟如何呢?我做一个比喻:两者关系很像电影、电视剧或记录片的导演与主演,访谈者(历史学家、历史爱好者等)是导演;受访者(亲历者、口述者)是主演。口述历史是导演与主演共同完成的一部反映人民自己生活场景的纪录片。访谈者是这部纪录片的导演,而受访者是演员、是主要演员,两者共同完成了口述历史这部纪录片。

先看导演的角色和职责。访谈者是口述访谈的策划者和主导者,负责口述历史的整体策划、具体问题设计、访谈问题的提问,辅助资料的查找,录音录像文本后的整理,及口述内容的取舍、诠释、口述文本的定稿等工作,在口述历史访谈中占有较大的主动性。访谈者是呈现历史剧情的导演,是音像文本的催生者和整理者。因此访谈者的地位十分重要。
口述访谈中“导演”的职责,不仅在口述访谈前期准备及访谈过程中积极参与并适度引导,对当事人口述形成音像文本起着推助作用,而且主导着从当事人的口述音像文本向口述的文字记录文本的转换。如果说口述者在其历史记忆及其呈现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的话,那么,访谈者在从口述音像文本向文字记录文本转化过程中则发挥着主要作用。从口述的音像文本转为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文字记录文本,是对当事人所进行口述的音像资料进行整理的过程。这是一项复杂繁琐的整理工作,包括音像录音录像整理成文稿、纠正音像中的错讹之处、补充音像文本中的史实、核对引文、时间地点人物的考证、添加大小标题、撰写标题下的内容提要、编制各种索引、介绍口述背景等程序等等,而这些工作主要由历史访谈者负责完成。“导演”作用在于引导“主演”(口述者)讲出其历史记忆中的真实,在历史访谈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离开了访谈者的主导和参与,口述历史文本是难以产生的,在口述历史工作中起着名副其实的“导演”作用,地位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尽管访谈者的作用很大,但必须强调:历史访谈者不是口述历史记忆及历史叙述的主体,不是口述历史舞台上的中心演员。访谈者仅仅是口述者历史记忆呈现的助产者和催生者,是口述历史记忆的记录者和叙述的倾听者,而不是口述音像文本的生产者。因此这个“导演”是有权限的,他不能以自己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影响口述访谈的“主演”(口述者),更不能将自己的历史认识强加给当事的口述者,使口述者叙述的所谓历史真实接近于访谈者自己心中的历史真实,进而使口述历史变成当事人根据访谈者意志呈现的“口读”历史。
我反复强调:访谈者仅仅是当事人进行历史叙述的助产者和口述历史记忆的采集者,当事人才是口述历史访谈的主角和“主演”。因此,“导演”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我们强调口述历史的规范化操作,主要就是针对“导演”的规范。从口述历史访谈对象的确定,到访谈问题的设计,再到访谈过程及访谈记录的整理和发表,都有严格的学术规程。口述历史访谈对访谈者要求很高,需要结合历史研究确定访谈主题,需要根据访谈主题设计具体要询问的具体问题,需要根据主题和问题,需要寻找合适的当事人作为访谈对象,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案头工作,需要了解当事人的经历、访谈主题相关知识、掌握访谈的基本技巧、制定详细的访谈计划等,访谈结束后要进行规范化的录音录像整理等。因此口述历史对导演的要求是很高的,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尽管唐纳德·里奇说“大家来做口述史”,但是真的要做好依然不容易,它有一条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

因此,我们反复提出,中国的口述历史已经发展到规范化操作的阶段,故作为口述历史“导演”的访谈者,必须遵守基本的口述历史学术规范。如何做好口述历史呢?对访谈者最大的要求就是要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访谈者能否获得当事人的充分信任,是能否获得真实的口述历史内容的前提。访谈者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严守口述访谈纪律,严格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必须做到守口如瓶,未经当事人允许不能将口述访谈内容对外透露。这样才能消除当事人进行口述访谈时的诸多顾虑,逐步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进而让当事人敞开心扉,将历史记忆更准确更开放地呈现出来。
口述者是口述历史访谈另外一个不可或缺主体,这个主体承担着主演的角色。口述历史本质上是口述者讲述的历史,是口述者呈现出来的历史记忆,是口述者记忆中的历史事实,而不完全是访谈者认知和撰写的历史。因此,口述者是主演,离开了受访的口述者,将无法成为口述历史。因此,口述历史中的主演就是历史当事人。
然而,口述历史中的“主演”与真正的电影、记录片的主演是不一样的。电影中的主演是按照导演预设的台词进行表演,是根据台词进行“表演”,带有艺术“表演”成分;而作为口述历史的“主演”,历史当事人尽管也是根据访谈者设定的主题和设计的问题而展开对话,但其“台词”并不是“导演”预先设定的,而是自己大脑中储存的历史记忆。他不是按照导演要求“背台词”,而是在导演适度引导下发掘自己的历史记忆,并将其叙述出来。历史当事人“演技”的高低,就在于是否能够将历史记忆准确而完整地呈现出来。能够将大脑中的历史记忆准确地呈现出来的当事人,就是口述访谈的合格“主演”;能够引导当事人将其历史记忆呈现出来的访谈者,当然就是合格的“导演”。因此,口述历史的双主体缺一不可。
编辑:南京师范大学15级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 雷晓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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