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三份《仲裁申请书》,申请人为乐视体育其时新增投资者北京普思、厦门嘉御、天弘创新,其向原股东申请仲裁金额(含律师费、公证费等其他申请金额)共约2.4亿余元。
乐视网在公告中披露,乐视体育在2016年4月引入投资者,签署《B轮股东协议》和《B轮融资协议》,新增投资者40余方分别以现金、债转股形式增资,投资款共计78.33亿元。《B轮股东协议》中设置了原股东(暨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条款。
乐视网表示,在乐视体育案件中,如 A+轮和 B 轮各新增投资者均对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请,经乐视网初步计算,乐视网、乐乐互动和北京鹏翼可能共承担约 110亿余元以内的回购责任,但这一数字仅为公司内部预计,最终结果以仲裁委员会法院等司法机关判决为准。
对于导致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回购、诉讼赔偿等责任、债务,乐视网称将依法保留向相关责任人和非上市体系相关企业继续追索、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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