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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PA推行“探索”计划加速前沿科技创新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9-11-04 16:27 我要评论( )

的人工智能探索机会,是DARPA系列探索计划中人工智能探索计划的一部分。近年来,DARPA为加快推动前沿领域创新发展,相继启动颠覆性探索计划、人工智能探索计划、微系统探索计划

  的“人工智能探索机会”,是DARPA系列“探索”计划中“人工智能探索”计划的一部分。近年来,DARPA为加快推动前沿领域创新发展,相继启动“颠覆性探索”计划、“人工智能探索”计划、“微系统探索”计划,通过对相关领域高风险高回报创新构想进行较小规模、针对性投资,发现可行的颠覆性构想,为实现国防科技领域重大飞跃奠定基础。

  “探索”计划是DARPA主导实施的限定周期、限定投资额度的小型验证类项目,主要探索高风险高回报概念的可行性,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进一步投资,目标是通过资助相关研究,寻求开发样机的机遇,最终带来改变游戏规则的国家安全新技术。

  DARPA推出“探索”计划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加强面向未来的重大创新储备,为实现颠覆性创新积蓄力量。重大创新成果通常来源于奇思妙想或新的科学发现。随着世界范围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多学科多领域深度交叉融合,可能引发未来颠覆性技术的机遇日益增加。为及时捕捉这些新机遇、在大国竞争中抢占科技发展先机,DARPA寻求加快对最新科技构想的响应,尽可能多地筛选、发现和资助创意方案,并通过控制项目经费和时间,降低试错成本。

  为此,DARPA国防科学办公室2017年6月在该办公室广泛机构公告(BAA)中首次阐释了“颠覆性探索”计划,寻求加速颠覆性科学技术的发现与探索;2018年7月,DARPA发布项目公告,启动“人工智能探索”计划,旨在加速探索第三代人工智能科学技术;2019年7月,DARPA微系统技术办公室发布项目公告(PA),启动“微系统探索”计划,探索嵌入式微系统智能和本地化处理、下一代电磁元件和技术、微系统功能密集化和安全集成技术,以及微系统技术在C4ISR、电子战、定向能等微系统技术前沿领域创新研究概念。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优化,DARPA已初步形成快速探索关键技术创新构想的规范机制。“探索”计划一般分2个阶段:第1阶段为基础阶段,主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期3~9个月;第2阶段为可选阶段,主要进行概念验证,为期9~15个月。两个阶段工作的总时长不超过18个月,总资助金额(包括政府资金和必要的执行人成本份额)不超过100万美元。

  DARPA及其技术办公室首先在联邦商机网上公开发布有效期1年的项目公告,目前已发布“颠覆性探索”、“人工智能探索”、“微系统探索”三类项目公告;然后在项目公告框架下,围绕具体“探索”项目发布预招标通知,分别称为“颠覆性探索机会”、“人工智能探索机会”、“微系统探索课题”,在至少30天时间内,开放征询提案。项目公告编号以“DARPA-PA-财年后两位数”开头,具体项目预招标通知编号在相应项目公告编号基础上增加2位顺序号。如2018年,国防科学办公室发布“颠覆性探索项目公告”,编号为DARPA-PA-18-01,随后,DARPA发布“人工智能探索项目公告”,编号为DARPA-PA-18-02,沿用“DARPA-PA”项目公告编号方式,项目招投标、评估、缔约等方式也与DARPA-PA-18-01相同,而根据DARPA-PA-18-02发布的第一份“人工智能探索机会”(主题为“自动化科学知识提取”)编号为DARPA-PA-18-02-01;2019年,编号为DARPA-PA-19-02、DARPA-PA-19-03的“颠覆性探索项目公告”、“人工智能探索项目公告”在2018年相应项目公告基础上略作微调;同时,微系统技术办公室发布首份“微系统探索项目公告”,编号为DARPA-PA-19-04,其中规定的招投标、评估、缔约等方式与前两份项目公告一致。

  响应“颠覆性探索机会”、“人工智能探索机会”、“微系统探索课题”必须提交非保密提案,具体包含3部分内容,一是技术和管理提案,二是报价提案,三是行政和国家政策需求文件。提案人必须提出包含固定应付里程碑的其他交易协议,即,以完成相关里程碑计划中约定的工作为基础进行固定支付的协议。原则上,所有能满足项目需求的负责任申请方均可提交提案,但联邦资助的研发中心和政府实体(如政府/国家实验室、军队教育机构等)受直接竞争限制约束,只有在证明自身有权(包括法定权限和合同权限)响应政府招标项目、且所提议的工作无法由私营部门提供后才能提交提案。非美国机构或个人在遵守必要的保密协议、安全法规、出口管制法律及其他相关管理法规的情况下,也可以提交提案。

  DARPA会对符合要求的提案开展科技评估,将从提案的整体科学技术优点(包括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可实现性和完整性)、与DARPA任务的相关性、报价的公平合理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估;然后将提案分为可选提案和不可选提案;最终资助对政府最为有利的提案(可以是多个提案)进入项目执行阶段。鉴于每个探索机会或课题的可用资金有限,并非所有可选提案最终都能获得资助。

  为了简化缔约谈判和项目执行流程,所有探索项目均按DARPA样机项目其他交易缔约,由政府协议官全权负责与执行人的文书条款和条件谈判,DARPA将在必要时提出相关出版或其他限制。对于任何选定的项目提案,政府有权仅授出第1阶段工作,再根据相关结果决定是否授出第2阶段工作,或同时授出第1、2阶段工作。DARPA专门制作了标准化的其他交易协议模板,以及围绕具体需求的提案模板,以加快谈判和缔约的流程。

  目前,DARPA没有在“颠覆性探索”、“人工智能探索”、“微系统探索”项目第1、2阶段工作以后规划后续采购,不过,所有探索项目的最终目的都是推进样机开发。若执行人在项目第2阶段进行期间或以后,随时可交付样机或已开发出富有前景的初始样机,政府可修改其他交易协议,为进一步的样机开发、制造和交付等额外任务提供资助。根据《美国法典》第10卷第2371b(f)条,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为当前其他交易授出后续生产合同或其他交易:①当前其他交易的执行人或经确认的继承人成功完成了整个样机项目;②当前其他交易规定向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授出后续生产合同或其他交易。

  项目的最终知识产权或技术数据或计算机软件等一般归项目执行人所有,政府根据协议条款获得使用相关技术数据或计算机软件的许可权。无论政府的权利如何,项目执行人都可将项目技术数据或计算机软件用于自身商业目的,受美国出口管制法律或安全保密规定限制的情况除外。

  在完善“探索”计划的同时,DARPA两年来已先后发布20余次“颠覆性探索机会”、“人工智能探索机会”、“微系统探索课题”,不断通过推出创新构想,挑战私营领域的创造力,探索可能的国防科技重大突破。

  国防科学办公室自2017年开创“探索”计划机制以来,每年都有“颠覆性探索机会”发布:2017年,“基础设计”项目探索表征机械系统新型、优化设计的基础性计算和数学模块;“在任意位置透过任意物体成像”项目寻求结合利用低频电磁波和简单计算方法,解决透过金属容器、墙壁、地面、雾、水和其他复杂介质成像的挑战。2018年,“理解群体偏见”项目致力于开发可更好甄别和表征群体偏见从而更深层次理解人类文化模式的系统;“分子架构设计集体”项目探索各领域合成和配方专家参与的材料设计新模型;“人工智能物理学”项目探索嵌入物理学、数学和国防部应用领域先验知识的新型人工智能架构、算法和方案;“将不完全信息博弈中的连续交互应用于复杂军事决策”项目将以人工智能和博弈论最新发展为基础,促成更有效的军事决策。2019年,“自然即计算机”项目探索支撑自然界效率和精确性的有关机制,启迪强大新计算形式的开发。

  在2018年“人工智能探索项目公告”下,DARPA共发布了9次“人工智能探索机会”,主要包括:“自动化知识提取”项目旨在自动化科学知识发现、管护和应用的某些过程;“人工智能研究伙伴”项目机会致力于使人工智能成为人类在科学发现和科学研究过程中更有价值的伙伴;“微型仿生稳健人工智能网络”项目寻求通过了解昆虫高度集成的感觉和神经系统,开发可映射到适当硬件上的原型计算模型,提升人工智能性能;“智能神经接口”项目致力于提升和拓展下一代神经技术的应用空间;“光子边缘人工智能紧凑硬件”项目探索能大幅降低硬件复杂性、时延和功耗的新型人工智能处理架构和创新性光电子硬件;“有根据的人工智能语言习得”项目旨在让计算机具备如儿童一样的语言习得能力;“教人工智能利用被忽视信息”项目致力于使人工智能具备更好的背景推理能力;“虚拟智能处理”项目寻求利用基于数学模型和表征的算法,解决国防部现实问题;“为稳健机器学习量化集成多样性”项目旨在为理解机器学习分类算法的各种集成行为奠定理论基础。在2019年“人工智能探索项目公告”下,DARPA截至10月9日发布了2次“人工智能探索机会”:“自主编队环境推理”项目研究分布式人工智能系统在有限集中协调情况下的自主编队方案;“人工智能缓解突现行为”项目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在计算系统的设计阶段预见其可能的突现行为模型,从而避免因此引发的漏洞。

  根据微系统技术办公室2019年7月发布的特别通知,该办公室计划在此后3个月发布3个“微系统探索课题”,分别涉及板级硬件安全、氮化物铁电材料和非易失性内存,以及大规模并行异构计算技术。目前,该办公室已于7月发布“针对硬件中隐藏效应和异常木马的防护措施”课题,探索在复杂商用现货电路板上实时检测硬件木马的技术可行性;9月发布“并行程序汇编的高性能自动化”课题,寻求高效实现大规模并行异构系统的高性能编程。

  一是快速、灵活、成本可控。根据一般采办流程,DARPA项目常常在收到提案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以后才签署合同、启动项目工作,而系列“探索”计划要求有关提案在3个月内转为启动项目,能让项目经理通过快速初始投资,对潜在颠覆性想法的可行性进行实质性探索,然后作出是否进一步投资的决定,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在有限任期(通常为3~5年)内追求改变游戏规则能力的效率。缔约方式采用样机项目其他交易协议,这是美国会授权联邦机构在传统合同、拨款、合作协议以外采取的另一类缔约方式,其流程简单、方式灵活,不受《联邦采办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约束,条款和条件具有可协商性,既能避免最具创意的非传统承包商因流程和规定冗繁不愿与国防部合作的问题,又能让执行人把精力最大限度地放在研究和快速原型化上。项目总资金规模控制在100万美元以内,且其他交易协议也有商业执行人分担项目成本的规定,极大降低了DARPA科学发现的成本。而样机项目其他交易着眼于开发改进国防部平台、系统或装备的样机,可以从源头上解决技术发展与样机开发之间的脱节问题。

  二是围绕智能战争需求推进重点领域发展。从目前已发布和即将发布的20个探索项目内容看,人工智能领域占到一半以上。微系统探索项目、颠覆性探索项目中的计算项目等,也与人工智能项目有极高的关联性,能够为军事智能发展提供强大助力。这些探索项目,除关注硬件发展外,还注重研究算法、模型和人文因素,寻求深层次理解人类行为动因和决策方式,这些都能为智能化构建未来作战场景提供支撑。

  三是补充已有机制,拓展可利用的前沿创新基础。“探索”计划推出以前,DARPA吸纳外部力量参与科研创新主要经由以下几种形式:①幼苗(seedling)计划,面向所有有能力的申请者,一般通过技术办公室BAA征询,周期3~9个月,致力于将“难以置信”的想法转变为“仅仅怀疑”的想法,可能牵引重大突破性项目的启动;②项目(program),面向所有有能力的申请者,一般通过具体项目BAA征集,投资额度达千万级,周期长达3~5年,致力于将存在“可能性”的技术发展为“能力”;③“小企业创新研究/小企业技术转移”(SBIR/STTR)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一般通过国防部SBIR/STTR BAA征集,分概念验证和样机开发2个阶段进行,投资额度分别限定在20万美元和150万美元范围,周期合计2~3年,可能牵引重大突破性项目的启动。“探索”计划主要面向非传统承包商等,且投资额度限定在100万、周期限定在18个月,介于幼苗计划与SBIR/STTR计划、项目之间,无论是从征询范围、投资规模还是从时间周期来看,“探索”计划都是对已有机制的有益补充,既为DARPA与传统、非传统防务承包商提供了新的合作方式,又扩大了创新概念的征询范围,拓展了可利用的前沿创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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