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影视圈阴阳合同、霍尔果斯大量影视公司注销之后,今日再有涉税消息传出。有消息称,3天内已有17位演艺人士被约谈,相关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一则名为《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的通知显示,影视工作室需要针对自身的缴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启动补税工作,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四:从2019年3月起至2019年6月,税务会进行重点检查,可能会涉及刑事处罚。
不过这份通知发布后,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发了条朋友圈,表示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
关于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回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随即,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方微博截图刘和平朋友圈,补充发文: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不过网友的评论就没有那么“友善”了,并有大多数网友强烈要求公布这17名艺人。
明星从签约影视公司取得的固定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明星片酬、商业广告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税;明星获得签约影视公司的股权激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明星对外投资获得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明星成立个人独资性质的工作室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税;明星出书获得的稿酬,按照“稿酬所得”缴税;明星肖像权获得的收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缴税;明星个人房产出租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税;明星出售房产、股权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税;明星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缴税;……
具体到税率方面,明星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只要取得相应的收入,就要按照该收入类型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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